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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九二章 難兄難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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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影美女多,春蘭秋菊各擅勝場,看慣了美女的鄭亞也不由看得賞心悅目。

  好美的女孩子。

  愛美乃是人的天性,鄭亞倒并不覺得不好意思,大飽眼福。

  北影的帥哥也多,鄭亞覺得,跟自己同等級的帥哥就不下五六個,這些帥哥長得還很有特色。

  有的帥哥菱角分明,臉上的輪廓很有立體感。

  有的帥哥,純屬奶油小生,白白凈凈,很適合演古代讀書人。

  還有的帥哥皮膚黝黑,體型健壯,一看就十分之健康。

  鄭亞坐下不到五分鐘,就有一個十分有特色的帥哥,一屁股坐在了鄭亞旁邊的沙發上。

  這帥哥穿著一件剪掉了袖子的體恤衫,下身一條長馬褲,系了一條長長的腰帶,最為奇葩的是,如今天氣可不涼快,這家伙居然帶著一個牛仔帽。

  鄭亞并不是北影的人,身邊沒有朋友,是故坐的位子稍稍偏僻,身邊沒有什么同伴,這位帥哥也是單人前來,自然坐在了鄭亞身邊。

  稍稍打量一下來人,鄭亞啞然失笑。

  如今這次試鏡選角,可是挑選中國大唐年間的角色,這小子倒好,居然一身西部牛仔的裝扮,這不是牛頭不對馬嘴嗎?

  鄭亞沒有想到的是,自己看眼前這小子不正常,其實在現場更多人的眼中,自己也是很不正常的一個。

  鄭亞為了選角的時候能讓自己顯得更加成熟穩重一些,今天的穿著打扮,就相對比較正規,十分正統的黑褲子,白襯衫,腳上也穿了一雙白色的皮鞋。

  這樣的裝束,說實話,有點像是70年代年輕人相親的標準版。

  褲子套汗衫,是個帥小伙。

  這種裝束,放在選角的這些演員之中,那可就格格不入,有點外行的感覺。

  一個西部牛仔,一個東方老帥哥。

  兩人在大廳一角這么一座,很多人涌起了一個相似的念頭,這兩位,還真好似是難兄難弟。

  鄭亞自我感覺良好之中。

  并不知道自己已經被人看成了外行,鄭亞此時還以為那些美女的頻頻矚目是因為自己太帥導致的呢。

  自信得不要不要的。

  話說,換成一年以前,鄭亞此時一定已經敏感地感知到了其他人的異樣眼神,可是現在,一連串成功之后,鄭亞打心里就沒想過自己會被其他人鄙視嫌棄。

  以前,別人看自己,鄭亞就會小心翼翼地審視自己是不是又有什么地方不妥,讓人看笑話了。

  現在,習慣了被人羨慕被人圍觀之后,別人看自己,鄭亞就感覺,特么的,又帥了。

  看看大廳內的時間,還有20多分鐘到點,前來參加應試的學生越來越多。

  閑著也是閑著,反正沒事,鄭亞對身邊的西部牛仔說道:“兄弟貴姓,你也是來參加選角的?”

  西部牛仔大概是沒想到有人會跟自己打招呼,臉上瞬間堆滿笑容,有點卑微也有點矜持地說道:“免貴姓張,大名木夕,不錯,能夠成為一名演員是我的偉大夢想,兄弟,請問你是?”

  鄭亞笑著說道:“我是鄭亞,張木夕,名字還真是很有特色,不過兄弟,你參加的是狀元傳奇,這身打扮,不合適吧?”

  張木夕湊了過來,壓低了聲音,輕聲說道:“鄭兄弟,看你是個明白人,不瞞你說,這是我故意的,而且,我感覺,整個這些參加選角的學生之中,就我們兩人干得最好。”

  鄭亞呆了呆,心中涌起絲絲好奇心,也壓低了聲音,輕聲說道:“張哥此話怎說?”

  張木夕低聲說道:“你看看現場這些俊男美女,各個都是一個戲子樣子,只有你我,才像正常人,話說,我自學了不少演義技巧,認真研讀了大唐狀元郎這本網紅小說,還分析了王導的興趣愛好,充足的準備之下,有了這身裝扮,跟你說吧,我此次前來,目標直指……我暫時保密。”

  鄭亞感覺有意思極了,這家伙自來熟,顯得神神道道的,但是很顯然,自我改造并不是很成功,聽他的語氣,也并不是北影的學子,而是野路子出身,估計也就是網上學了一鱗半爪的一些東西,跑來試一試機會了。

  不過,聽說這家伙看了自己的大唐狀元郎,鄭亞頓時感覺親切了不少。

  笑了笑,鄭亞輕聲說道:“兄弟你也看了大唐狀元郎?我們還真是有緣,不瞞你說,我對大唐狀元郎,堪稱是最有研究,不過,縱觀整個大唐,里邊沒有一個西部牛仔的原型吧?”

  張木夕:“是不是啊?來,哥倆交流交流,小亞,你記不記得,第三百二十三章那里邊的情節?”

  鄭亞有點傻眼,大唐是自己寫的,章節也是根據每一章的情節內容給想出來的,章節順序,那可就真沒記住,搖搖頭,鄭亞說道:“我不記章節順序的,我只記故事情節。”

  張木夕點頭:“嗯,這個可以理解,畢竟像我這樣,做功課做那么足的演員,絕無僅有,我跟你說吧,323章,章節名是‘娜娜不妥’,想起來沒?”

  鄭亞點點頭說道:“知道,你說的應該是好同學變身大魔女的伏筆那段。”

  張木夕眉飛色舞地說道:“我通過深入研究,覺得,里邊的人物情節,他應該是這么個走勢……里邊的人物性格,我覺得是這樣的……”

  鄭亞扔了個坑在那兒,還沒有更新到大魔女的情節呢,沒存想,眼前出來個西部牛仔,居然把自己后面的許多情節給推理出來個七七八八,還真是蠻像那么一回事。

  鄭亞是真的嚇了一大跳,張木夕對自己這本書,可真是相當用心,分析相當透徹,人物性格也把握得相當到位。

  鄭亞豎起一個大拇指,嘴里夸獎了一句:“張哥厲害,小弟佩服。”

  張木夕矜持地笑了笑:“張哥我高中畢業就在各個片場摸爬滾打,雖然沒搞出什么大名堂,但也算是個老前輩了,跟你說,我們這當演員的,最首要的任務,我覺得,還是兩個字,敬業……”

  話還沒說完。

  大廳之內,一個男男女女搭配的群體之內,一個長相俊美,身材修長的青年,突然排眾而出,臉上露出一臉驚喜的表情,大踏步走了過來。

  這青年,好似驚喜無比,看到了自己的偶像一般,向張木夕伸出了一只手:“哥,沒想到你也來了,真高興能夠見到你。”

  張木夕呆了呆,看看鄭亞,又看看前面的青年。

  青年一拍自己的腦袋:“對了,哥,你上次演的那個配角,叫什么來著,我影響忒深刻,一下就記住你了,偶像啊……”

  張木夕臉上露出絲絲矜持,帶上了絲絲笑容,伸出手,跟青年握了握:“你說的是我在神州志里邊的配角吧?表現還算可以……”

  青年雙手緊緊握住張木夕的手,大聲說道:“偶像啊,表現豈止是還可以,簡直是出神入化,入木三分,佩服佩服,對了,好像不是神州志,好像是叫花百骨,你飾演了那個入門大師兄,化骨水那段,好,真是太好了。”

  鄭亞剛剛以為張木夕的確演過那個角色,張木夕已經臉色微紅,嘴里說道:“不好意思,花百骨那片子,我選角失敗,沒有參演。”

  青年微微一愣,臉上的表情瞬間冷了下去,飛快地抽手,嘴里說道:“不好意思,我認錯人了,你看我這記性,對了,想起來了,你應該是屢戰屢敗,號稱選角殺手的,蟑螂?”

  張木夕一臉通紅,嘴里動了幾下,沒有說出話來。

  青年已經轉身大踏步走了回去,嘴里大聲說道:“以為看到了偶像,誰知遇見了蟑螂,見笑,見笑……”

  青年所在的小團隊轟然笑了起來。

  張木夕臉色如同灌了豬血,難堪不已。'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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