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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司法改革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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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圣天子的這個批語,再加上讓值班大臣傳閱,代表著什么?

  在不同的折子里可能有很多含義,而在此事上,眾人卻是可以猜得出來圣天子的意思:朕準備同意了,不過朕不能直接同意,你們得勸一勸朕,再完善相關的章程,這樣朕才會同意!

  大家都不是傻蛋,為什么之前眾多大臣們上的這么多折子,圣天子都是留中不發,然而這一次卻是為什么要批語然后讓值班大臣傳閱呢。

  這擺明了此地無銀三百兩啊!

  這個時候,大家伙要是還不知道圣天子到底想要干嘛,那也就別混大唐官場了,直接回家種田算了!

  于是乎,眾多支持司法改革的折子如同雪花片一樣飛進了皇宮!

  瞬間,眾多重臣們彷佛就像是聞見了血腥文的鯊魚一樣,猛的撲了上來!

  然后紛紛上折子,就司法獨立一事發表自己的意見?

  什么意見?

  自然是支持司法獨立的意見!

  很多人還是提出了眾多的司法改革的建議,試圖在這場司法改革里留下自己的印記,最好是能夠讓圣天子注意到。

  只是李軒對后續的折子卻是沒有再親自批示什么,而是一股腦的把折子全部轉交御書房審閱。

  表面上是讓御書房審閱,但實際上聰明人都看的出來,圣天子這是要讓御書房出面,并拿出詳細的司法改革章程來。

  而詳細的章程不用說,肯定是李軒之前所暗示的那些!

  此事從頭到尾,實際上李軒沒有公開說過哪怕一句司法改革的話,頂多就是召見臣子的時候,暗示了少許的內容,公開的表態只有三個字:“知道了”

  就是這么三個字,卻是推動了整個大唐帝國統一華夏之后,最大的一次司法改革!

  大唐帝國成立以來,在早期,也就是安建時期以及黃竹山時期,實際上是沒有什么完善的司法制度的。

  是李軒建立了九部制后,才是搞出來了督察院,不過那個時候督察院屬于九部之一,后來統一之前,李軒再一次對官制進行調整,把督察院獨立了出來,并成立了大法院,隨后又是在內閣成立了全的法務部。

  由此是初步構成了大唐王朝的司法體系。

  但是這種司法體系,和普通的行政機構牽連太大,其中最為主要緣故就是,雖然巡警、督查、法院這三大機構的人員調動表面上自成體系。

  但是實際上并沒有得到執行,這三個機構的官員是相互調動的,同時也會從其他部門調動官員進入上述機構工作。

  尤其是巡警和督察院以及法務部等機構,其官員的相互流動是非常大的。

  同時還有一點,那就是雙重領導制度,地方上的巡撫、知府等一把手,是對轄區內的督察院、法院、巡警等機構擁有權力權的。

  這一點,和稅部那邊差別幾大!

  稅部雖然看似掛名在內閣里,屬于內閣各部的一個部門,但其獨立性卻是非常高的,稅部官員只在稅部內部流轉,除了當年稅部改革,其下屬的金融司等機構被劃分出來,然后歸屬財務部的時候,海關獨立出來,成為單獨的海關總局,從而導致了大量的稅部官員脫離稅部體系,然后進入普通行政體系外。

  很少有人能夠脫離稅部然后進入行政部門工作。

  當然了,陳立夫這種的特殊人不算在內,他當年從稅部脫離,被調任到興泉府擔任知府,那是屬于簡在帝心,李軒親自吩咐的。

  至于后來被調到財務部,倒也是屬于例外了。

  他的仕途轉折點,就是當年被李軒親自吩咐,然后從稅部脫離進入到普通行政部門任職,從只擔任了半個月,都沒有去上任的興泉府知府,再到財務部金融司副司長,然后被調任改革后的松江府同知,最后擔任上海特設縣縣令,成為了這個大唐帝國里最為龐大的城市的一把手。

  如果他在上海干得不錯,等任期滿了之后,下一步可能就要升一級成為從三品了。

  而從三品,在帝國官場上已經是屬于高官行列了,都可以回到京畿擔任司長一職了,放在地方里,也是可以擔任道員了。

  這個道員并不是指直隸四道的道員,直隸四道道員,屬于封疆大臣行列,品級比初立的時候有所提高,如今乃是正三品,比各省巡撫的從二品低一級。

  而各省里的道員,并不是封疆大史,而是有好幾種,一種是省巡撫的屬官,品級為從三品,政治地位地獄各省布政使、按察使、高于各廳廳長、各府知府,各省通常設兩到三名道員。

  其主要職責是協助巡撫分管下屬的各府縣!

  大唐帝國的省府權力構架,大體上是巡撫掌管所有民政事務,手握大權,除了軍事和稅收不能管外,其他的都能管。

  而布政使則是協助巡撫分管經濟事務,按察使協助許府分管司法事務,道員則是協助巡撫分管各州府政務,巡撫衙門下屬的各廳廳長們,則是直接管理各自事務。

  同時,省督察院以及省法院,同樣也是受到巡撫的管轄,只不過并不是全權,而是和中央督察院雙重管轄。

  在地上上真正有獨立自主權限,可以連巡撫都不鳥的常設機構,實際上只有一種,那就是省稅務廳。

  按照帝國官員的普遍晉升情況來看,下一步陳立夫極有可能會成為從三品,至于具體職務,各省普通道員的情況比較大,此外也有可能被調到中央擔任一些不太重要機構的司長。

  不過即便是這樣,那也是屬于進入了帝國高層官員的行列了,屬于無數中級官員們夢寐以求的機遇了。

  畢竟越往上升,越困難。

  在中級官員這個層次里,職務多的很,實力逆天,運氣又好的人,一路飆到正四品估計都不用幾年,但是在正四品的時候想要再邁進一個層次,成為從三品,可以稱之為高官,那么哪怕是陳立夫這樣的人都得苦苦熬著。

  當然了,陳立夫是熬夠時間,積累夠資歷后就可以升上去了,而對于絕大部分中級官員而言,這輩子都沒這個幾乎了。

  從地方上的權力機構設置,也就可以看的出來,目前大唐帝國的司法體系,是非常容易受到行政力量的干擾的。

  省督察院都會受到巡撫的干擾,更別說低一級的州府督察院以及縣督察院了,低級督察院更加容易受到地方官員的干擾。

  而這種干擾,反過來又是影響到了督察院監管百官!

  督察院的主要任務之一,就是用來監管百官,如今卻是容易受到行政官員的干擾,這監察百官的任務自然也就是不怎么順暢了。

  而這,也是李軒想要改變的原因之一!

  李軒讓御書房處理司法改革事務后,御書房里的值班大臣們領頭,行走大臣也是參與,幾十個人吵來吵去,如果不是知道圣天子等著結果,估計再炒個一年半載也不會有什么結果。

  畢竟雖然大家都知道,司法改革已經是必然的,但是怎么改呢?

  對于這一點,每個人都有著自己不同的心思。

  不過好在柳八茍親自出面,威懾了其他的大臣們,別搞那么多亂七八糟的小心思,如果影響到司法改革,小心官帽子不保。

  最后,三天之后,柳八茍就是拿著經過御書房大臣們所討論出來的司法改革章程面圣!

  李軒翻看著柳八茍交上來的這份章程,只是簡單翻開了幾頁看了看總綱,就是微微點了點頭,這些大臣們都還是很識趣的,基本上把他之前所暗示的內容都是寫進了這份司法改革章程這里。

  林林總總上百條改革意見里,涉及方方面面,不過最主要的兩大內容,還是人事以及財政。

  以往督察院、大法院、法務部的人事關系,基本都是掌控在吏部手中,如今卻是從吏部里摘出來,變成司法體系內自行處理人事。

  當然了這個自行處理也只局限于中低級官員,從三品以上的督察院官員,依舊是需要御書房會議討論,李軒親自決定。

  而涉及到從二品以及正二品這些最高級別的職務,依舊是李軒獨斷。

  同時,這一次的改革自然是不僅僅局限于督察院,大法院也是包含其中。

  此外,為了讓司法體系的人事徹底獨立于普通行政機構之外,根據李軒的暗示,還有官員提出了,在每年的會考里加設法士科、警士科兩大考試。

  警士科的那只是順帶的,其實也就是把現有的警察考試納入正軌,改動并不大。

  而法士科的話,則是全成立,基本上只接受法律系專業的士子報考,考中后授予一二三甲法士頭銜,和進士、博士的頭銜相當。

  法士將會被分配進入督察院、法院或者是法務部這三個機構任職。

  同時限定了,上述三個部門的官員,只能是在這三個部門里流轉,無旨不可調任其他行政部門。

  同時上述三個部門的官員任命、晉升不受吏部管轄,而是由全成立的司法人事局管理,該局屬于獨立機構,由御書房值班大臣兼任局長,而這個值班大臣的人選,不出意外,肯定是左都御史石吳巖了。

  為什么石吳巖死都要支持司法改革?因為一旦改革成功,他就是最大的贏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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