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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7章 醒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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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D國,南部某群島。

  一群皮膚黝黑的孩子在海中嬉戲著,他們熟練地鉆進水里,像魚兒一樣穿梭在珊瑚和海藻之間。

  一艘獨木舟上,一個少年拿著標槍盯著水底,靜靜守候著。

  忽然,他縱身躍起,一個猛扎子鉆入水中,水面勇氣無數細小的氣泡,很快飄散開來。

  十幾秒后,少年鉆出水面,舉著手里的標槍,槍尖上穿刺著一條越五斤重的石斑魚,少年十分高興,朝不遠處礁石上的一個人揮舞著,嘴里說著一種古老的而荒僻的語言。

  秦飛坐在礁石上,他聽不懂少年在說什么,不過他能看懂肢體語言。

  他在向自己炫耀戰績,并且告訴秦飛,今晚又石斑魚吃了。

  秦飛也朝他笑笑,揮揮手。

  少年指指秦飛,然后指指手里的標槍,嘰里咕嚕又說了幾句話。

  這是讓秦飛自己也試試這種獨特的抓魚方式。

  秦飛只好拿起身邊的標槍,盯著腳下的海水,這里的海水無比清澈,盡管有七八米深,但也一望見底,仿佛一塊干凈的透明玻璃。

  海水中各種魚兒來回游弋,秦飛必須尋找一條大一點的魚,讓后像少年一樣撲進水里,利用手里的標槍和下水的猛沖力刺穿魚兒。

  一條叫不出名字的珊瑚魚進入了秦飛的視線里,這魚身上有著橘紅色條紋,足有四十厘米長,靈活地扭動著身軀在一叢小魚里游來游去。

  水是有光線折射的,秦飛知道自己對準的地方必須是魚的下方,這樣扎入水中才能刺中那條魚。

  看準了一切,秦飛猛地躍起,像剛才的少年一樣插入水中。

  不過,他失手了。

  這種古老的刺魚方式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學會的,秦飛在這個島上住了將近一個月,總算能做到有三成的成功機率。而這一次,他失敗了。

  魚逃走了,秦飛干脆往海底直接潛去,很快,少年也潛到了他的身邊。

  說到潛水,秦飛的水性很好,能在水底憋氣至少5分鐘,而跟這里的人比起來簡直小巫見大巫,這里的人居然能夠一口氣在水底潛行7分鐘以上,有些甚至能一口氣不帶任何裝備一口氣潛到海底六七十米的深度,在那里采摘珍珠。

  從蘇醒的那天開始,到第一次下海跟著這里的土人捕魚,秦飛的潛水技能也足矣讓土人吃驚,他們豎起大拇指稱贊秦飛,用坤猜翻譯過來的話就是說秦飛是個“了不得的家伙”,又問他是不是也是漁民家的孩子。

  漁民家的孩子?

  秦飛自己其實一點都不知道。

  第一天在這個荒僻的小島上醒來,秦飛發現一件可怕的事情,自己什么都記不起來了,甚至連自己的名字,都記不起來了。

  一個人記不住自己的名字,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,那等同于你失去了所有的故事和歷史,如同無根的飄萍。

  那一刻,秦飛差點瘋掉了,揪住坤猜問他自己到底是誰,為什么在這里。

  坤猜被秦飛掐得喘不過氣,差點就翻了白眼,最后秦飛看到這家伙要暈過去,這才松了手。

  之后坤猜告訴秦飛,他是一名Z國軍人,曾經是偵察部隊里的偵察兵,后來退役后因為在酒吧里因為看不慣有人對自己戰友妹妹動手動腳,所以一怒之下出了手,結果失手將對方打死……

  再之后的劇情當然就是監獄了,坤猜說自己是在監獄里認識秦飛,而秦飛和坤猜在轉送的途中,出手擺平了幾個警察,帶著坤猜一路逃到了D國。

  在D國,坤猜由于自己是個毒販子,而自己的姐姐當年是D國的大毒梟,后來姐姐死在了一個背景強大的黑暗組織手里,而留下了一大筆錢,現在D國誰都想抓住他拿到拿筆姐姐留給他的遺產,所以秦飛為了救他受了傷,最后墮海,差點就沒了小命,坤猜自己拼死才將秦飛救了回來云云。

  反正整個故事聽起來就像一部動作電影一樣精彩,說到精彩的地方,坤猜還自己比劃著手腳,模仿著秦飛和對手生死決戰的場面,聲情并茂唾沫四濺,不由令人相信這家伙說的絕對是真話。

  為了證實自己沒有說謊,坤猜還啊拿出一份皺巴巴的中文報紙,給秦飛看。

  那上面是一則新聞,頭像是秦飛和坤猜倆人,新聞的內容是Z國某市發生一起在押犯逃脫的新聞,說兩名重型在押犯在轉移監獄途中打上警察逃跑,搶走警槍2兩支,其中秦X為殺人犯,而坤X則是一名國外毒販……

  新聞的下放,還登載著倆人的通緝令,懸賞金額高達30萬元。

  自己能看懂中文,顯然真的如坤猜說的,自己就是Z國人無疑。

  坤猜沒有騙自己。

  “那我父母呢!?”

  秦飛當時的樣子肯定很嚇人,因為坤猜就像個傷寒癥患者一樣渾身打著擺子。

  “我沒聽說你有父母,在監獄的時候,好像聽你說過……”

  “說過什么?!”

  秦飛的表情和要吃人的惡魔差不多。

  “說過……”坤猜咕嘟地咽下一口唾沫,“你好像是個孤兒……”

  起飛當時的傷勢還沒康復,一激動,又暈了過去。

  再次醒來,秦飛已經沒有上次那么激動了,似乎這件事是個事實,事實是改變不了的,總得去接受。

  不過這種境地令秦飛也難過了好一陣子,幸虧坤猜這家伙倒是聽開朗的一個人,照顧自己也算周到。

  之后秦飛就在這里住了下來,和當地這些被稱為“海上吉普賽人”的土著們生活在一起,每天閑來就跟著別人出海打漁,倒也優哉游哉。

  從海中上岸,秦飛和少年提著魚和海底抓到的龍蝦回到了距離海灘不遠的村子,這條村子只有不到八十個人,十來戶,房子很簡陋,都是用椰子樹和棕櫚樹的樹葉曬干,再加上一些木條扎成的。

  村民給了秦飛一個小屋,讓他和坤猜倆人暫時住在里面,這些土著人每年有七八個月要出海,完全生活在海上,只有剩下的四個月會住在這些村子里,所以房子什么對于他們來說簡直就是臨時的帳篷而已。

  房子理什么都沒有,只有鋪在地上的兩個用棕櫚葉疊成的地鋪,角落里放著一身全地形迷彩服,還有軍靴、作戰背心,旁邊放著一支P228手槍和幾顆手雷。

  秦飛看到這些東西,立即就能在腦海里報出它的型號,還有使用方法、威力等等參數。

  他拿起槍套,抽出里面的P228手槍,熟練地將它分解,又熟練地組合起來,然后推子彈上膛,朝門口瞄準。

  槍,給了他一種熟悉的感覺,仿佛是自己就久違的情人。

  顯然,坤猜的話再一次被印證,自己曾經是一名偵察部隊的軍人。

  “老大!你干什么!?”

  坤猜突然出現在門口,看到秦飛用槍指著自己,嚇得差點滾了出去。

  “冷靜點,別想不開。”

  坤猜的嘴唇唰地就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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