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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一一章 凡爾賽和約(十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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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欗在這種時候,明確宣布自己也是老保守派,既是因為他認定了大順內部最有能力的一批人,短時間內不會琢磨搞事情,除非是新皇帝真的玩砸了。

  尤其是槍桿子,因為現在大順軍中的槍桿子們,都是這一次《凡爾賽和約》簽訂前后的狂暴躍升期的受益者,這二十年來,有能力的槍桿子,都爬上來了、上車了。

  這群人正值壯年,四五十歲,距離他們都老去凋零,還得個二三十年。

  槍桿子外,便是錢袋子。

  因著《凡爾賽和約》馬上要簽,大順的錢袋子穩住了。

  并且,大順那過于奇葩的生產力水平、奇葩的相對于物價革命的歐洲的匯率、以及奇葩的人地矛盾下的廉價勞動力、還有那奇葩的茶葉瓷器絲綢的“技術壟斷”。

  都使得大順在這個階段的擴張,是帶有明顯的帝國主義性質的。

  這和純粹封建王朝時代的擴張可不同,而是明顯帶有經濟色彩的、在摧毀歐洲和印度的手工業、在改變歐洲美洲的經濟格局。

  歷史上,1800年之前,傳統王朝說一句“天朝無所不有”,一點毛病沒有。這和妄自尊大一點沾不上邊,1800英國在印度還沒做到傾銷呢。

  有毛病的,是“天朝無所不有”,但是他媽的怎么干爆《茶稅法》、《棉布禁止令》、法國細木匠協會、英國蘭開夏紡織協會、東印度公司的壟斷專營權、歐洲的重商主義關稅保護,把這些“無所不有”賣出去,拿到貿易的主動權。

  “我的東西好,物美價廉,那么別人一定會主動來買我的東西吧?”

  這是個錯誤的想法,因為現實證明,人家會自己設置限制、關稅、補貼、立法、行政干涉等,根本限制貿易量。

  實際上,我的東西物美價廉,然后我用軍艦逼著你自由貿易,這才是現實。

  因為我能逼著你自由貿易,等著我的商品不再物美價廉的時候,我的軍艦也足以保護我“本國產業優先”。

  哪怕走到這一步,劉玉也壓根沒指望靠第一版的《國富論》的絕對優勢,來在歐洲念經,而只能拿2.0的相對優勢來念經。

  這些年大順連續借用了歐洲的三次戰爭。

  波蘭王位繼承戰爭和俄瑞戰爭,解決了北方邊境問題。

  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,重下南洋。

  最終到了這場戰爭,終于拿到了夢寐以求的貿易主動權。

  通過縱橫術,切入了歐洲,利用歐洲的矛盾,完成了制衡,維系了一個絕對裂開的、但又均衡到大順只要30艘戰列艦幫誰誰贏的歐洲。

  因為大順現在做的,就是老馬說的“以自由貿易之名,而行壟斷貿易之實”。

  壟斷貿易、披著自由貿易外套的重商主義,需要的是國家強力。

  這個階段,大順的錢袋子,是要和國家綁定的。

  即將要簽的《凡爾賽和約》助力錢袋子的好處,都需要一個穩定的政權,這群人,暫時吃飽了、并且還把日后至少十年的飯搓出來了,此時也絕無心思。

  當然,如果打輸了,那又另說了。

  真打輸了,大順的海軍就得解散大部,因為打輸了的錢袋子撐不起這個規模的海軍和陸戰隊規模、以及已經有些龐大的實學體系了。

  真要是打輸了,李欗說不定就帶著要被強退的海軍,入京找說法了。

  關鍵是大順的戰略太惡心,使得連“主將故意戰敗”的機會都沒給,而是用變形的“農村包圍城市”的戰略,并沒有選擇海峽決戰。

  英倫是“城市”,大順壓根不去。

  西非北美加勒比,是“農村”,大順撒著歡的折騰。

  任何搞《航海條例》模式的經濟體,翦其羽翼,其勢自亂。大順從一開始就沒打算在海峽,打出一場史詩之戰。

  現在仗打完了,李欗其實已經沒有別的選擇了,說不定明兒就把眼罩的樣式改了,改戴茶色眼鏡了。

  他既說的明白,直言“變法”,并無三十年內成功之可能。

  那之前還認為劉玉可能支持“變法均田而集舉國之力移民”的那幾個人,也紛紛改口,便道:“殿下所言,大有道理。目光如炬,所慮深遠,我等不及。”

  “如殿下所言,興國公既選擇制衡北美歐羅巴諸事,那么想來他也覺得,變法之事,難之又難。”

  “細細想來,卻也大有道理。”

  “凡爾賽談判將成,本朝所得巨利,國庫充盈,可興大事。”

  “自京抵漢口之鐵路,一事若成,則中原穩固。若有反叛,朝發夕至;若有饑饉,亦可調津口之糧。”

  “黃河水道,二事若成,則黃淮安穩。懸于頭頂之劍,已無大礙。”

  “此二事若成,日后國庫充盈如故,則以國庫之銀,無需動土地均田士紳之利,亦可移民百萬千萬,解天下人地之困。”

  “陜人走西域、晉人走西口、京畿魯人闖關東、閩粵下南洋,剩余幾省,則可靠國庫完成這兩大工程后所存盈余,移民扶桑、南大洋。”

  “是以,這北美均衡,是為將來移民有地;而貿易條約,則是為了將來移民有錢。”

  “若有錢、有地,似也未必非要行均田政……”

  這么一轉口風,李欗心想這么說也不是不行。真要這么講,那貫穿中原的鐵路,就是第一要務了。

  屆時,若行移民政,必要有亂子,鐵路修起來,亂子才壓得住。

  且日后移民轉運,若有鐵路,也方便許多。

  眾人七嘴八舌地討論中,很快就有人提出了一個想法。

  “殿下,這扶桑移民事,興國公是有一套正規殖民術的,我亦看過。即地歸國有、移民買地、賣地之金再多移民。”

  “于墾殖殖民地的勞力,源源不絕,始終有新人來。而舊人得金銀去買地墾殖,賣地之金銀再拉更多的人前往,從而人不斷絕。”

  “那……是不是可以反其道而用之呢?”

  李欗奇道:“何謂反其道而用之?”

  那人道:“興國公的意思,是去那邊干活,然后得金銀買地。那么,可不可以在這邊干活,存了金銀,去那邊買地呢?”

  “如今條約既要簽了,天朝徹底拿下了貿易權。以天朝此時的紡、織、染等等工藝,又兼有印度之棉、南洋之米。”

  “我看,二十年內,地球諸國,無可爭競。”

  “那么,可不可以提升一下薪資,使之勞作五年,便可湊夠船票,還能在扶桑買荒地百畝呢?”

  “他們既走,自然不會缺人來干活。”

  “而扶桑地,除了金銀,我也實在想不出,短時間內還有什么工場,能夠賺錢,并且給他們開出來足以買地的薪資。”

  李欗聞言笑道:“若這么辦,那還不如直接征出口稅呢。征出口稅直接做移民基金,不是一樣?無非便是征了出口稅,去了那邊,直接授田。到頭來,不還是又繞回了朝廷出錢授田的老路?”

  “若朝廷授田……授田多少?若三百畝,朝廷又出錢,出牛馬、出種子、出船票。”

  “到了那邊,又無甚勞役。便是要納糧,難道還能運回京城?”

  “如此好事,輪得到真需移民的佃農?”

  “不說別人,便說京城子弟,那些庶子沒有差事的,哪個不想借這機會,讓子弟去到那邊,得個三百畝田做子孫基業?”

  “到頭來,你看著吧,必是真需移民否則便要饑饉的,反去不成。而家里實則有些產業的,定要搶先去。”

  “常言道,它山之石可以攻玉。我看,英夷的手段便可借鑒,要么是被害的異端、要么是做契約奴不得不去的圈地無業者。”

  “只要繞開英夷的問題:不得私人圈地即可。”

  “至于說此時去扶桑挖金子……但凡家有二頃田,都無需洛陽城邊,誰去?”

  “是以,此事難就難在這。”

  “前期來看,倒是好說,只要家在黃河水道上的,皆移。除非自己不去,這個不好作假。”

  “日后來說,總不能一移便將一縣都移走,一個不留。”

  “只要留,便要甄別。”

  “若朝廷真有分得清誰家是富戶、誰家是佃農、誰家有產業、誰家無產業的手段……也不至于如今畝稅才收這么幾個錢吧?”

  “這都分不清,你猜若朝廷出錢出牛馬出種子,名額又有限,去了就有田,本地鄉紳子弟庶子是不是要先充斥名單之上?”

  “是以,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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