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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白衣秀士

請牢記域名:黃金屋 歷史世界唯一魔法師

  “一年半的時間,也足夠長了!我要是一天修煉十二個小時呢?”朱拂曉心中思量。

  那也需要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!

  “晚上沒事就修煉死亡魔法,修煉這‘白骨觀’的禁咒,每一次的能量消耗、匯聚,都是一次次對死亡種子的淬煉,對我靈魂的淬煉。若是將死亡種子淬煉至十二萬九千六百次,簡直無法想象到那時死亡種子會精粹到何等地步,怕是近乎于魔法本源了吧。”朱拂曉眼神里露出一抹向往。

  一年的時間對他來說不長,當他的魔法修為逐漸突破,從學徒蛻變為法師,從法師蛻變為大魔法師,壽命會成倍的增長。

  以一年的時間,換來長生不老、不死不滅的軀殼,實在是劃算得很。

  況且,能在一年半內,由魔法學徒蛻變為魔法師,那也是天驕中的天驕。

  “白日里修煉圣杯法,夜晚修煉死亡魔法,一日不可耽擱。”朱拂曉下定決心。

  縱使圣杯法稍有耽擱,死亡魔法的修煉卻是一分一毫的耽擱都不行。

  “可惜了,吸血蝙蝠有些見不得光,否則我又何必這般畏畏縮縮。”朱拂曉看著魔法箱子,又一次閉上眼睛,開始修煉死亡魔法。

第二日清晨  朱拂曉又轉修圣杯法,然后便是入山狩獵。

  瓦崗山脈,深山老林之中。

  朱拂曉手持箭矢,看著倒在腳下的熊羆,眉毛不由得一挑:“怪哉!”

  魔法箭內的生命力此時滔滔不絕的灌入其體內,伴隨著那生命之力的融入,自家骨骼似乎發生了某種玄妙的變化,體內的死亡魔法修煉速度爆發式的增長。尤其是‘白骨觀’妙法,在那生命之力的加持下,竟然自動衍生咒語,不斷在骨骼內繁衍。

  “吸納生靈的生命力可以有助于我的魔法修煉?”朱拂曉持著箭矢,感受著箭矢中的生命力被吞噬得一干二凈,那變得似乎有了生命力般的箭矢,目光中露出一抹沉思。

  將熊羆的皮子剝下來,然后將血肉炮制好,再施展魔法將那骨架煉入自家的白骨骷髏內。得了熊羆的骨架,那白骨骷髏越加堅硬,其內鬼火也是越加凝實。那鬼火已經由雞蛋大小,化作了碗口大小。

  “只要不斷將各種白骨煉入骷髏內,白骨骷髏就會不斷進化。”朱拂曉炮制好肉干,然后起身回到家中。

傍晚時分  只見王大來到了朱拂曉家中,手中拎著兩只野雞,然后對著朱拂曉露出討好的笑容:“見過先生。”

  朱拂曉點點頭,也不推辭,將野雞坦然的收下,然后便開始傳授文字。

  傳授了一個時辰的文字后,朱拂曉對著朱丹道:“小妹,取五斤熊肉來,給王大拿上。”

  “熊肉?先生哪里來的熊肉?”王大聞言不由得驚呼出聲。

  熊肉不好吃,但卻能增長筋脈、強壯筋骨。尤其是熊膽、熊掌,可都是好東西。

  “拿去吃,莫要問東問西。”朱拂曉訓斥了一聲。

  王大受教,憨憨一笑,然后點點頭,提起熊肉往回走。

屋子內  朱拂曉背負雙手,抬起頭看向遠方天色,然后吃過晚飯,又是開始了一日的修煉。

  伴隨白骨觀的修煉,朱拂曉只覺得自家氣血消耗,不是一般的大。

  那白骨每日都在不斷吞噬著朱拂曉的氣血、吞噬著朱拂曉的脂肪,用來壯大、凝練白骨,為白骨提供養分。

  白骨觀的終極奧義就是,全身所有皮肉皆可拋棄,唯有白骨才是根本。

  一日不吃肉,朱拂曉便能以肉眼可見的速度,瘦下去幾分。

  日子似乎是平靜了下來,朱拂曉按部就班的修煉,白天修行圣杯法,晚上修煉黑暗魔法,只待自己修為更進一步,就出手去找王家、柴家復仇。

  只是生活中總是充滿了各種意外,這一日大吳村搬來了一個三十多歲,面色稍顯潦倒的白衣文士。

  文士背負一個巨大的書箱,那書箱從其頭頂直至其膝蓋,上面掛著一個躲避烈日的搭頭。

  文士白白凈凈,身形消瘦,雖然看起來落魄潦倒,但一雙眼睛卻銳利的很。

  朱拂曉站在庭院內,甚至于可以聽到書生每日里傳來的郎朗讀書聲。

  那白衣文士的宅院距離朱拂曉的院落并不遠,乃是前些時日被朱拂曉給害死的一個潑皮老屋。

  因為潑皮被朱拂曉滅了滿門,村中老少擔心沾染晦氣,遲遲沒有人占據。那書生在老屋內落戶,眾人倒也沒有反對。

  朱拂曉沒有理會那書生,而是心中思量著什么時候去將那八十多具白骨都給吸收了,壯大了自家白骨骷髏的力量。

  那幾家被朱拂曉滅了滿門,朱拂曉生怕惹出什么事端,是以遲遲不曾動手。

  “這幾日倒是不見王大來學習文字,怪哉!怪哉!”朱拂曉心中奇怪,王大對知識的渴望是騙不了人的,但現在王大竟然連續幾日沒有來自家學習文字,他又豈能不好奇?

  是什么樣的事情,竟然比王大學習文字更為重要?

  朱拂曉的好奇沒有維持多久,三日后的一陣敲門聲將其自魔法修煉中驚醒。

  “誰呀?”朱拂曉下意識的問了句。

  他已經看到了門外的磁場,那是王大的。在王大身邊還有一人,周身生命磁場前所未有的強烈,比之三娘子還要強勝三五倍。

  如果說王大的生命磁場是小火苗,那么此人的生命磁場就是那天空中的皓月。

  就算是山中的熊羆,比之此人也差了三分。

  “實在是不敢相信,世上竟然有人生命力強勝至這般地步,此人的壽命得有多長?”朱拂曉心中好奇。

  “是我,王大!”王大站在門外憨憨的道了句。

  朱拂曉走上前去打開院門,然后看向王大身邊之人,不由得一愣,竟然是那日略顯潦倒的白衣儒生。

  “這是我叔父王倫,這幾日學生隨著叔父練習箭術,耽擱了時間,還請先生莫怪。”王大面帶羞愧的對著朱拂曉抱拳一禮。

  “無妨,你以后有時間抽空來此學習就是了。”朱拂曉打開院門,讓開道路:“二位里面請。”

  王倫溫和一笑,并未曾踏足,而是很鄭重的對著朱拂曉抱拳一禮:“王倫冒昧前來,還請兄臺多多見諒。前日我這侄子說你弓箭奇特,區區一介書生,便可獵殺熊羆,敢孤身一人潛入瓦崗山脈獵殺猛獸,在下心中好奇,技癢得很,所以想要登門開開眼界。”

  “瓦崗山?王倫?”聽聞對方提起瓦崗山二字,朱拂曉忽然心頭一動,腦海中一道電光劃過:“瓦崗山脈下、一襲白衣、善于箭術?”

  遍數整個隋唐,符合這般形象的,普天下唯有一人。

  天下叫王倫的有很多,身穿白衣的王倫也有很多,但同時在瓦崗山下,還擅長箭術的,普天下唯有一個——王伯當。

  王倫必定是化名。

  當然,這只是他的推測。不過從對方生命磁場來看,此人絕對是一個高手。

  瓦缸山下的高手,實在是太巧合了。

  “不敢,雕蟲小技而已,我的箭術不過取巧罷了。”朱拂曉有心藏拙。他的不死之軀尚未練成之前,可不敢到處亂蹦噠。能有多低調,就有多低調。

  身懷神器,必然會惹人覬覦,還是低調一番的好。

  “兄臺客氣了,我這侄兒雖然本事一般,但眼光卻不是一般的高傲。兄臺能得我這侄兒推崇備至,必然是有真本事。”王倫走入院子里,腳步一頓,不由得瞳孔一縮,一雙眼睛死死的落在了墻頭上那晾曬的三張虎皮、兩張熊皮上,目光里滿是凝重。

  行家一出手,就知有沒有。

  那虎皮與熊皮,他可以清晰的嗅到其上血腥之氣,顯然那獵物才死沒兩天。

  朱拂曉目光掃過墻上的皮子,然后漫不經心的笑了一下:“前日里路過一個游方道士,狩獵了猛虎與熊羆,我熱心招待他,他便將皮子贈送給了我。”

  他身懷無上利器,可不想和王倫爭什么技藝高低,實在是無趣得很。

  至少他尚未突破至法師境界,不想在人前顯露什么本事。

  王倫見此面帶遺憾,卻也不勉強。只是自背后的箱子里掏出兩壇酒:“此乃我上次入洛陽城買來的純正竹葉青,第一次登門拜訪,區區薄禮不成敬意。”

  朱拂曉眼睛一亮:“好酒!我這里正好有些熊膽與虎骨,若是能用此酒浸泡,再加上草藥炮制,必然會成為絕佳藥酒。”

  他連忙走入屋子,然后不多時就提著熊膽與虎骨出來,那邊的王倫已經打開酒壇,剎那間酒香遍布整個小院。

  朱拂曉近些日子入山采摘了不少草藥,此時隨著那熊膽小心翼翼的放入酒壇中,然后炮制好,密封起來埋在地下:“二位,待這藥酒浸透泡開,我在請二位開懷暢飲。”

  轉過身擼起袖子:“二位稍候,待我取來酒肉,咱們暢飲一番。”

  他雖然不想見識白衣秀士王倫的箭,但卻不介意和對方交個朋友。

  一時間小院內篝火點燃,烤肉架上,整個小院肉氣飄蕩,氣氛逐漸熱烈起來。

  “王倫此人能在歷史上留名,必然還是有真本事的。在整個江湖,能闖出名號的,都不可小覷。”朱拂曉心中暗自道了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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